国家计委要求坚决落实清理外出外来务工人员收费政策 清理不留死角 违规收费限期清退
第5版(国民经济)专栏:
国家计委要求坚决落实清理外出外来务工人员收费政策
清理不留死角 违规收费限期清退
本报北京4月24日讯 记者朱剑红报道:去年10月30日《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整顿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收费的通知》下发后,清理整顿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收费政策在个别地方的基层单位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有的变换名目以服务费等名义收费;有的把取消的收费金额通过在垃圾处理费、水费等上面不合理加价变相恢复收费;一些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在出具证明、开具介绍信时,乱收费问题也非常突出。为此,国家计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坚决贯彻落实清理整顿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收费政策。
据统计,如果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整顿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收费的通知》,各地取消或停止的对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的不合理、不合法收费,每年可减轻务工人员负担48.46亿元。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深入清理对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的收费,不留死角,坚决清退违反规定的收费。除按规定收取必要的证件工本费外,凡3月1日后仍然对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收取其它任何费用的,或者在此之前违规预收了有关费用的,都必须限期清退。无法清退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没收,上缴财政。为保政令畅通,对违反规定拒不执行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1]2220号文件的,要按照国务院《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国家计委还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开展督促和检查工作,对违反规定的要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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