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施环评质量纠错制度 两家甲级环境评价单位受到处罚
第2版(国内要闻)专栏:
我国实施环评质量纠错制度
两家甲级环境评价单位受到处罚
本报北京4月24日讯 记者赵永新报道:国家环保总局今天向新闻界通报了两家甲级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持证单位受到处罚的情况,这标志着我国开始实施环评质量纠错制度。
这两家受罚单位是北方设计研究院和中国成达化学工程公司。前者在对张家口惠龙化工有限公司氰化钠项目进行环评时,未能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氰化钠生产布局的整体要求,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没有进行充分、慎重分析,导致环评结论错误;后者对未获定点生产批准的四川丰都氮肥厂三峡移民搬迁氰化钠技改项目进行了环评,并且未考虑该项目距三峡水库直线距离仅10余米的情况,没有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进行充分论证,作出了“可以建设”的错误结论。国家环保总局经调查后,对上述两家环评单位给予6个月限期整改的处罚,整改期间两单位的证书暂停使用,不得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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