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室之中有猫腻
第10版(财经广场)专栏:
密室之中有猫腻
邱艳 王丁虎 赵雅丹
“公司销售书籍采取直接收款方式,为什么账上却设有‘委托收款发出商品’科目?”
郑州市地税局稽查局的稽查员在对该市某建筑咨询公司进行纳税检查时,通过调阅审查其纳税资料,发现该公司除了主营业务外,还频繁经销一些专业书籍。在排除了一个又一个疑点之后,其经销书籍的会计科目设置不禁引起了他们的兴趣。
“有问题,肯定有问题!”联想到该公司有意不配合纳税检查的种种迹象,同志们决定对其再一次进行外围调查和账内检查。
在赵科长的带领下,稽查人员身着便装,对该单位在郑州的几家购货单位逐一暗访、排查。在摸查到书店的确切地址后,迅速出动。
“请问,这儿是不是工程造价咨询的书店?”“是啊,什么事?”“我们是进行正常的纳税检查,请您准备一下财务资料,希望您配合。”赵科长说明来意,并向书店主管出示了相关证件。
“我们……这儿不存放财务资料。”业务主管显得有些慌乱……“这是什么地方?”小张在书架前边走边看,最里面的书柜后虚掩的一扇小门引起了她的注意。
“请您打开门,根据《征管法》有关规定,可以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检查。”
储藏室的门被打开了,许多账外资料、票据和备查账簿赫然呈现在稽查员面前。
原来该单位发出书籍并将销货清单交付购货方后,未作收入处理,造成少记收入638579.9元。同时,为达到收入和成本的平衡,虚设“委托发出商品”科目,少结转成本89412.78元。另外,其主管部门利用与经营无关的支出和不合法票据入账,造成多列费用157548元。
经进一步查证核实,该公司两年时间偷税额高达483392.38元,目前已全部追缴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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