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投资环境 扩大对外开放 汕头立法推广普通话
第2版(要闻)专栏:
改善投资环境 扩大对外开放
汕头立法推广普通话
本报汕头1月12日电 记者侯伟生报道:近日,广东省汕头市颁布了由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的关于推广和使用普通话的决定,将于今年2月1日起在全市施行。
汕头市地处潮汕平原,地方方言是潮汕话。该市由人大立法推广和使用普通话,旨在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汕头市提出,以该市的机关、新闻媒体、学校和公共服务行业窗口单位为重点,积极在全社会推广和使用普通话。汕头市还规定,广播电视教育节目和面向少年儿童的节目必须全部使用普通话播音。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上课、广播、集体活动中全面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汕头市将每年9月份的第三周定为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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