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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打击传销办发出特别警示警惕“武汉新田”变相传销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2-04-20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国家工商总局打击传销办发出特别警示 警惕“武汉新田”变相传销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   国家工商总局打击传销办发出特别警示 警惕“武汉新田”变'...

国家工商总局打击传销办发出特别警示 警惕“武汉新田”变相传销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

  国家工商总局打击传销办发出特别警示
警惕“武汉新田”变相传销
本报北京4月19日讯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武汉新田保健品有限公司”的名称,以帮助找工作或做生意等名义,将不明真相的群众骗往异地,诱使或胁迫他们参与变相传销诈骗活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打击传销办公室近日向社会各界发出特别警示,提请广大群众提高辨别能力,防止上当受骗。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打击传销办公室有关人士指出,从群众举报、投诉情况看,目前“武汉新田”公司主要在吉林、山东、河北、江苏、辽宁、黑龙江、内蒙古、上海、天津、广东等地从事违法活动。传销的主要产品有“紫苏油”、“五旋套餐”保健品等。诈骗者以帮助找工作,提供再就业等名目,将不明真相的群众从家乡骗出后,通过利诱、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甚至暴力等多种手段迫使其交纳数千元“购买”产品,作为入门费,声称3个月后可拿到一套产品。而被骗者交费后,往往血本无归。不法分子一般采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传销头目远离活动场所遥控指挥等花样翻新的手段,规避执法人员的查处。不法分子大肆宣传不劳而获的思想,教唆参加者进行欺骗活动。被骗对象主要是农民、下岗工人、无业青年等,这些人大多来自黑龙江、辽宁、陕西、山东、浙江、内蒙古、河南、河北等10多个省、市、自治区。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打击传销办公室郑重告诫:广大群众务必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能力,一旦遇到外出不久的亲戚、朋友、同乡、同学等邀你去“工作”时,一定要谨慎从事,防止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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