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劳动要转化为价值
第9版(理论)专栏:学习通信
为什么劳动要转化为价值
郭克
马克思的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告诉我们,商品具有两种属性:使用价值和价值。商品的使用价值是指商品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有用性;商品的价值则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商品的两种属性取决于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两重性: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具体劳动是指各种特殊的有用的劳动,它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是指撇开了各种具体形态的一般的人类劳动,它创造商品的价值。正如使用价值与价值存在于同一商品中一样,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也存在于同一劳动之中,而不是两种分离的劳动。劳动两重性的矛盾运动决定着商品两种属性的矛盾运动,这种矛盾运动的核心是劳动转化为价值的问题,而这又决定于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运动。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劳动要转化为价值,是因为私人劳动需要转化为社会劳动。什么是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它们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马克思说,“使用物品成为商品,只是因为它们是彼此独立进行的私人劳动的产品。这种私人劳动的总和形成社会总劳动。由于生产者只有通过交换他们的劳动产品才发生社会接触,因此,他们的私人劳动的特殊的社会性质也只有在这种交换中才表现出来。”也就是说,私人劳动是生产者从事商品生产的劳动,社会劳动是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生产者生产的商品只有通过交换,他的私人劳动才能转化为社会劳动。
为什么私人劳动向社会劳动的转化会成为劳动转化为价值的前提?原因在于,商品的两种属性和劳动的两重性使生产商品的私人劳动具有两重社会性质:一方面,它作为特殊的有用劳动,是社会分工体系的一部分,必须生产出使用价值,满足一定的社会需要;另一方面,它作为一般的人类劳动,形成相同实体的价值,使完全不同的劳动能够互相等同,互相交换。私人劳动的产品,只有通过交换才能证明是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所耗费的相同的抽象劳动才能得到社会的承认,从而转化为价值。在这里,私人劳动向社会劳动的转化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它必须生产出社会使用价值,而不是仅仅从生产者本身看来的产品的有用性;第二,生产的商品必须通过交换,从而使耗费的抽象劳动得到社会承认。由此可见,劳动要转化为价值,正是商品两种属性和劳动两重性引起的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矛盾运动的反映。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虽然商品的形态和生产商品的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劳动的内容、形式和结构也出现了很多新特点,但商品的两种属性和劳动的两重性依然存在,商品(包括服务)生产和交换的基本规律没有改变,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运动依然决定着劳动转化为价值的过程,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原理依然起作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采取了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的形式。从事商品生产的个别劳动同样具有两重社会性质,必须创造社会需要的使用价值,形成同一实体的价值,同时也必须通过交换才能得到社会的承认,转化为社会劳动。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同样存在着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运动,存在着劳动转化为价值的动因和过程。
劳动转化为价值的动因和过程表明,商品的价值是特定社会条件下生产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马克思的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揭示了这种被物的形式掩盖了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马克思第一次通过对商品两种属性、劳动两重性、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分析,揭示出价值作为一般人类劳动的凝结在生产和交换过程中所反映的人与人之间、生产者与社会之间的经济关系,揭示出被物的表象所掩盖的价值的本质。这种本质同时也表明,价值是一个历史范畴,而不是永恒的范畴。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现阶段,价值随着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存在而存在,它依然通过物的形式反映着人与人之间、生产者与社会之间的经济关系。把握好价值的这一社会本质,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处理现实中的各种经济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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