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身与立身——公民道德建设新论之四
第9版(理论)专栏:思想纵横
修身与立身
——公民道德建设新论之四
王平权
修身与立身是因果关系,修身为因,立身是果。人生一世,若想立身,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修身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其实,修身与立身是一个古老话题。曾参的“吾日三省吾身”;孟子的“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弗乱其所为”;欧阳修的“不修其身,虽君子而为小人;能修其身,虽小人而为君子”等等,讲的都是修身与立身的关系。现在再来谈论这个话题,是因为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各种关系在调整,修身和立身的内涵与外延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每个人都面临着选择什么样的道德价值取向、如何立身处世的问题。另一方面,从目前的社会风气和人们的精神面貌来看,各式各样的诱惑与利益驱动,诱发了社会的浮躁情绪,使一些人产生了只求目的、忽视过程,只求急功近利、不讲道德修养的错误认识。因此,今天人们加强道德修养,同样离不开对修身与立身二者关系的正确把握。
一个人立身的重要标志,就是其人生价值得以实现,但人的这种价值不是孤立的个体行为效应,而是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既表现在人的行为及其后果中,更表现在对社会、对他人的贡献上,具有利他、利社会的鲜明特点。爱因斯坦曾说过这样一段话:“一个人的真正价值,首先决定于他在什么程度上和什么意义上从自我解放出来。一个人对社会的价值首先取决于他的感情、思想和行为对增进人类利益有多大作用。”也就是说,衡量一个人立身与否,不能用狭隘、片面、功利的标准,有了钱、成了名仍不能算是立身,还要看他是否注意了修身养德,是否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因为这些看似抽象的东西,不但支配着人们对社会、对他人的态度,也影响着人们社会活动的进展与效果。正确认识和处理修身与立身的关系,把建功立业与加强道德修养统一起来,才是完善健全的人生,立身才能立得住,立得久。否则,一个人如果只立功不立德,或者靠地位、关系、金钱达到成名的目的,即使事业有成,在某一方面做出了一点成绩,也会因道德上的缺陷和人格上的污点而为世人所蔑视,谈不上是真正的立身。
修身,是人的道德情操、意志品质不断充实和完善的过程,是人格力量不断积聚的过程,是内心世界不断升华的过程。它不是一时一地的短期行为,而是相伴人的一生;它需要点点滴滴的积累,千锤百炼,不可能一蹴而就。但这并不是说修身就成了可望不可及的事情。修身虽无捷径可走,但有规律可循。首要的一条,就是应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打好修身的基础。修身的目的是立身,是通过道德修养和自我完善,来正确处理人与社会的关系。而“三观”则正是帮助我们分析社会、观察世界、充实人生、创造财富的金钥匙。没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作基础,修身就会落空,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甚至会步入相反的方向。其次,应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人的道德品质的养成固然要受到外来因素的影响,但修身毕竟是强调自我教育、自我改造、自我完善的一种精神活动。光看社会上的消极现象,只能使自己变得消极,放松修身的要求;不注意从一点一滴的平常小事做起,“大善”难成而“大恶”将至。一句话,修身需要的是主动性、自觉性,是“见贤思齐”的强烈的内心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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