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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政策有调整 第三次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将于今年10月举行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2-04-11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政策有调整 第三次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将于今年10月举行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政策有调整   '...

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政策有调整 第三次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将于今年10月举行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政策有调整
  第三次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将于今年10月举行
  本报讯 记者朱剑红报道:目前,我国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有9万多人,经过1998年、2000年两次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2.3万余人获得了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今年10月,我国将举行第三次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国家经贸委和人事部日前就今年考试的有关政策调整作了说明。
  今年国家对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政策的调整和完善,主要包括考试报名条件、免试条件与科目、考试年度与成绩有效期限等。
  关于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报考条件,调整的主要内容是将大专和本科学历人员的工作年限均降低1年。
  关于免试条件与科目,今年调整的内容是继续实行免试政策。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一定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关于考试年度与成绩有效期限,自2002年开始,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由每2年组织一次调整为每年组织一次。考试成绩实行以2年为一个周期的管理办法,即2年滚动管理。参加4科考试的人员应当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即参加4科考试人员的成绩2年有效;参加2个及以下科目考试的人员应当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今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2日、13日举行。考试科目为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目前,各地报名工作已经陆续开始,申请参加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厅人事考试中心报名。考试的有关信息可查阅互联网,网址:www.set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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