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市场再现混乱 治理整顿势在必行
第11版(读者来信)专栏:呼吁
种子市场再现混乱 治理整顿势在必行
《种子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种子市场混乱状况明显改观。然而,一些地方的种子市场近来又出现了一些不正常的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提前扩散品系。有的育种单位为加快推广速度,尽快取得经济效益,不依据品种审定程序,私自将种子品系甚至是毫无利用价值的“品系”,提前扩散到各经营单位或个人。
二是私售原种。个别育种单位、种子公司违反《种子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将原种直接出售给农户,有的还将不够级别的“原种”按原种价格出售给农户。
三是无证经营。一些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单位或个人,私自从事种子经营活动,牟取经济利益。
四是哄抬价格。个别育种单位和良种、原种场,利用农民急于求购优良品种的心理,抬高新品种的价格,从中渔利,严重扰乱了种子市场秩序。
目前,正是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加强农村种子市场管理尤为重要。呼吁有关方面加强《种子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严格品种审定程序,强化对种子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监督,加大执法力度,确保种子市场规范运行。
湖北南漳县政协 唐登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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