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根本上克服形式主义
第9版(理论)专栏:工作研究
从根本上克服形式主义
谢元龙
在党的作风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中,无论在程度上还是在广度上,形式主义都是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因此,要把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精神落到实处,使党的作风有一个明显的转变,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从根本上克服形式主义。
形式主义,就是片面追求形式而忽视内容的形而上学的观点、方法和作风,其特点是把形式和内容割裂开来,甚至把形式看得重于内容,热衷于表面上的轰轰烈烈,却不注重实际效果。概括地讲,脱离群众与脱离实际是形式主义的实质,私心杂念是形式主义的根源。正如六中全会《决定》所指出的那样,“形式主义的要害是,贪图虚名,不务实效,劳民伤财。”形式主义危害极大,已经成为影响我们事业发展的“一大祸害”。要有效地克服形式主义,必须从转变思想观念、完善法规制度、改进工作方法等方面着手。
加强学习教育,从思想上解决问题。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态度,牢固确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摒弃私心杂念,真正解决好参加革命是为什么、现在当官应该做什么、将来身后应该留点什么的问题,增强对形式主义的辨别力和免疫力,提高解决各种复杂问题和具体实际问题的本领,形成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好风尚,从而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使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真正得到贯彻落实。
完善法规条例,从制度上解决问题。对党员干部的政绩、工作作风、思想作风和生活作风的评价,应建立一整套严密的组织监督与广泛的民主监督相配套的有效制度,使形式主义没有发作之机,即使发作,也能得到及时的遏制。那些搞形式主义的人,总是怀有各种各样的个人目的,群众对他们很不满意。因此,必须完善用人机制,在对干部的提拔使用上,多听取群众意见,通过群众监督来遏制形式主义。同时,完善奖惩制度,加大惩处力度,对搞形式主义造成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与浪费的,要依法依纪从严处理。对单位和个人的政绩评定,应总结经验、结合实际,坚持当前效益与长远效益的统一,建立科学完备的审定机制。强化一把手负责制,对搞形式主义的单位的一把手及其上一级领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此外,还要建立健全联系群众的工作制度,切实解决领导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的问题。通过制度建设,使重实干、抓落实的工作作风在领导干部中蔚然成风。
改进工作方法,从机制上解决问题。要理顺工作关系,防止工作中出现职能上的漏区、“三不管”的交叉区、相互推的难区、抢着管的“肥区”;改进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数量,把各级干部从文山会海中解放出来。同时,加强对领导干部活动的管理,不安排领导干部参加各种各样的非正常的应酬庆贺、典礼剪彩和迎来送往,使他们真正把心思和精力用到调查研究上,用在真抓实干上,用在为人民谋利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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