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监管条件 加强实际监管 海关4年监管货物23亿吨
第5版(国民经济)专栏:
改善监管条件 加强实际监管 海关4年监管货物23亿吨
本报北京4月1日讯记者杜海涛从海关总署获悉:1998年全国打私工作会议以来,海关进一步改善监管条件,改进监管办法,严格落实查验操作规程,实际监管能力不断加强。据统计,1998年至2001年,全国海关共监管进出口货物23.27亿吨,进出口商品总值1.67万亿美元,集装箱8621万标箱,运输工具4950万艘、辆、架次,监管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7.43亿人次、邮递物品2315万件、印刷品及音像制品2.96亿件、快件1.05亿件。
据了解,1998年以来,海关在珠江口水域恢复和新建了4个中途监管站,加强对来往港澳小型船舶的监管。同时,加大科技投入,先后在各海关监管现场安装集装箱检查系统48套、电子地磅312台、车牌识别系统39套、电子闸门78套、集装箱号识别系统28套、GPS定位监控系统5套,在部分监管业务量大的口岸实现了与港口、理货、运输等部门的联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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