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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收征管法颁布一周年暨诚信纳税、利国利民高层研讨会提出营造依法治税诚信纳税良好环境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2-04-01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新税收征管法颁布一周年暨诚信纳税、利国利民高层研讨会提出 营造依法治税诚信纳税良好环境 第1版(要闻) 专栏:   新税收征管法颁布一周年暨诚信纳税'...

新税收征管法颁布一周年暨诚信纳税、利国利民高层研讨会提出 营造依法治税诚信纳税良好环境

第1版(要闻)
专栏:

  新税收征管法颁布一周年暨诚信纳税、利国利民高层研讨会提出
营造依法治税诚信纳税良好环境
  本报北京3月31日讯 记者李建兴报道:由人民日报社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主办的“新《税收征管法》颁布一周年暨诚信纳税、利国利民高层研讨会”今天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布赫、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思卿、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人庆、人民日报总编辑王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财税界专家及纳税人代表等近百人参加了研讨会。研讨会的召开,拉开了从4月1日开始的第十一个税收宣传月的序幕。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布赫在研讨会上讲话时指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完善,税收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一年前,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基本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初步建立起一个以法律、法规为主体,规章制度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相配套,实体与程序并重的税法框架,既解决了税收工作面临的一些难题,也有力地支持了新时期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要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不断促进税收法制建设,创造良好的依法治税环境,加快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为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人庆在研讨会上讲话时说,新《税收征管法》公布实施一年来,我国税收征管工作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方面,把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纳税人自觉纳税已经成为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税收征管初步实现了由单纯的监督管理向管理与服务并重的方向转变。贯彻新《税收征管法》,一是重视规则;二是效率观念;三是崇尚诚信,强化服务;四是自我约束,广泛监督。今年的税收宣传月将围绕“诚信纳税,利国利民”这一主题开展活动。
  人民日报总编辑王晨在讲话时表示,本报将一如既往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国家的税收工作,加大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大对税收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对税收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大对税务系统先进人物的宣传力度,同时也要加大对涉税犯罪案件的曝光力度。为在全社会营造依法治税、诚信纳税的良好环境而不断努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姜云宝、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钱冠林出席了会议。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郑新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卞耀武、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宋大涵、国务院研究室宏观经济司副司长丛明、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高培勇、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青岛市青啤集团董事长李桂荣等在会上发言。(发言摘编见今日第五版)
研讨会由人民日报副总编辑江绍高主持,青岛市国税局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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