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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误”也应公开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2-04-01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村误”也应公开 第11版(农村经济) 专栏:农村随笔   “村误”也应公开 范 伟 某村曾出了这样一件事:村干部外出考察引进一个快速致富的枣树新品种,回'...

“村误”也应公开

第11版(农村经济)
专栏:农村随笔

  “村误”也应公开
范 伟
某村曾出了这样一件事:村干部外出考察引进一个快速致富的枣树新品种,回来就大张旗鼓推广起来,要求家家户户都必须种,对不从者还实施了强制措施。不料枣树栽下地却大面积死亡,白搭一年工,农民苦不堪言。然而在村务公开中,村干部只是张榜公布一下账目或夸夸其谈一番政绩之类,对工作失误所造成的惨重损失却只字不提,村民意见很大。
  诸如此类的事在农村一些村屯中常有发生,人非圣贤岂能无过,工作中出现失误总是难免的,问题是出了差错不能文过饰非,遮掩搪塞。尤其是实行村务公开,村民行使民主监督权力,村干部的全部工作都应置于村民监督之下,正反两方面都要透明,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村务公开,“村误”也应公开,以便接受教训尽快纠正。村干部只有明明白白做事,坦坦荡荡为人,才能得到村民拥护。
  在这一点上,应学习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水镇村务公开的做法,他们不搞评功摆好,而是要求干部自觉亮“短”,采取调查问卷等办法鼓励村民揭“短”,镇村干部虚心听取大家的批评意见。尽管有的干部淌了眼泪冒了汗,可改了毛病卸掉包袱后,干工作身更轻、劲更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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