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创新是发展的前提
第7版(科技)专栏:
体制创新是发展的前提
清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教授田民波
面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机遇与挑战,我们需要在多方面进行变革,其中最主要的是改革科技体制。目前,旧体制已成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桎梏,其主要表现为:决策慢。我国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生产分属不同部门管理,缺少统一规划和协调,财力、物力、人力不能集中,很难形成拳头。由于决策部门、研究部门、生产部门三足鼎立,为上一个项目,文件旅行的时间过长,费力劳神贻误战机,不能科学决策。
合作难、集成难,科研机构与生产企业脱节。目前,各高校及科研院所之间缺乏合作交流,各自为政,重复研究多,缺乏统一的规划管理。这造成了科研经费和人才的大量浪费。
基础、资金、技术、人才乏力。当我们上一些关键性的项目时,往往在基础、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显得十分乏力。国有大、中型企业,由于存在体制、经济、意识等原因,追求技术进步动力不足;一些部属大型研究院原始技术无来源、购买无财力,产品卖不出价钱,加之近年来人才流失严重,经济负担过重,过多注重短期利益,承接大型技术集成项目往往力不从心;高校、中科院的研究所,对高新技术最敏感,大体能够站在前沿,但所在单位性质和体制决定,他们的工作只能是初步或探索性的,要求他们提供“立即能上生产线的技术”既不合理也不实际。
关于体制改革,主要应采取下述措施:以市场机制为前提,培养一批经济实力雄厚、技术创新实力强、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跨国公司,集决策、投资、研究、产业化、市场竞争为一体。每个跨国公司之下都有一批精干的中小型公司相联系,这些中小型公司都掌握独特的技术且有很强的研究开发实力。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政府有责任为企业进入角色创造环境和条件,包括扶植、培育和制定法规“强制”。正如朱镕基总理报告中指出,要破除条块分割,合理配置社会科研资源,形成部门、地方、高校和企业相结合的科技管理体系。加强大中型企业技术开发中心的建设。
(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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