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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的企业和自然人的劣行将记录在案北京开通企业不良行为警示系统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2-03-29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失信的企业和自然人的劣行将记录在案北京开通企业不良行为警示系统 第4版(要闻) 专栏:   失信的企业和自然人的劣行将记录在案 北京开通企业不良行为'...

失信的企业和自然人的劣行将记录在案北京开通企业不良行为警示系统

第4版(要闻)
专栏:

  失信的企业和自然人的劣行将记录在案
北京开通企业不良行为警示系统
本报北京3月28日讯记者阎晓明报道:北京市企业不良行为警示系统今天正式开通。这个系统俗称“黑名单”,它将在北京地区从事经营活动中失信的企业和自然人的劣行永远记录在案,并通过先进的网络系统向社会发出预警。
  作为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组成部分,不良行为警示系统主要记录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经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从事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商企业在京办事处和代表机构,因严重违法,被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处罚和制裁的情况。系统将向社会公布这些企业的基本注册情况、违法事实、有关部门的处罚决定、提请锁定的时间期限等。警示系统的信息在锁定期满后自动解除限制,但有关记录永久保存。警示系统的信息向社会开放,进入“黑名单”的企业将成为政府职能部门重点监管的对象,企业和公众通过公共网可以直接查询,为经济活动提供参考。目前,警示系统首批收录了包括工商、海关、公安、税务、人民银行等15个政府部门的信息,已有414家企业和60个自然人上了“黑名单”。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的信息,将于今年6月底前进入系统。
  企业不良行为警示系统仅仅是北京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的第一步,这一完整的系统将包括企业身份信息、良好行为信息、不良行为预警信息(记录企业一般性违法及失信行为的处罚和通报情况)和“黑名单”不良行为警示系统,“惩恶”与“扬善”并举。这个系统以北京市工商部门掌握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和企业的经济户口为基础平台,市政府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提供的各类企业信息为内容,利用政府专网真实记录企业各类信用信息。这个计算机系统将于今年底全部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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