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承诺污染排放总量五年减一成
第2版(国内要闻)专栏:承诺与监督
安徽省政府承诺
污染排放总量五年减一成
本报合肥3月28日电记者蔡小伟报道:安徽省政府近日批转省环保局、省计委、省经贸委、省财政厅《关于“十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意见》,承诺到2005年实现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0年减少10%的目标。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是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十五”期间,安徽省共对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化学需氧量、氨氮、工业固体废物等6种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其中氨氮是首次纳入控制计划。省政府将6种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指标分解到市,要求逐年考核。
安徽省环保局负责人说,废水中的石油类、氰化物、砷、汞、铅、镉等有毒物,已在“九五”期间得到较好控制,“十五”期间不再作为计划指标下达,但各地仍应按照相关排放标准严格控制。
据介绍,6种主要污染物中,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任务最重。到2005年,安徽省要求6个市二氧化硫排放量必须控制在11.4万吨以下,全省必须控制在35.58万吨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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