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干部“带病上岗”
第10版(党的建设周刊)专栏:
谨防干部“带病上岗”
王平
一些本来就有问题,甚至有严重问题的人,却被提拔到了领导岗位,群众称之为“带病上岗”。如沈阳市慕绥新、马向东腐败群体中,被逮捕的16个“一把手”,从财政局长到国资局长,从土地局长到物价局长,使用前大多口碑不好。周伟在鞍山时就劣迹斑斑,由于给慕绥新的前妻送了20万元便被力排众议,调到沈阳担任烟草专卖局局长。
这种现象是党风不正的一个突出表现。用人上的腐败是腐败之首,只要用了作风不正的人,党的事业就要受损失。然而这些“带病”的人为什么能够“上岗”呢?分析一下,根本原因就在于用人上的作风不正:本来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有一套完整的制度,如集体研究、群众路线等,可实际上在一些地区和部门,少数人用人,用小圈子里的人,已成为运作干部见怪不怪的规律。所谓少数人用人,说穿了就是主要领导用人,由个别领导说了算。所谓用小圈子里的人,讲到位就是用自己的亲信。
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是当前全党的中心任务,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则是一个重要的突破口。因为,用什么样的作风选人,选什么样作风的人,是一个事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由什么人来执行的大问题。我们在具体工作中焉能再让“有病”的人“带病上岗”!
值得注意的是,现在有的单位和部门不是以德才兼备为准则制定用人细则,而是另搞一套所谓具有本单位特色的用人政策,有的甚至公开提出“要敢于用有点毛病的人”。对“要敢于用有点毛病的人”这种提法要具体分析,防止有人以此为由,排斥不同意见,以“小病”盖“大病”,把党性不纯、作风不正的人拉进干部队伍中来。
二要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集体讨论。不允许少数人或个人说了算,把集体领导当陪衬,把会议讨论当过场。具体说,就是主要领导不能指令职能部门按照个人的意见做任免方案,不能在常委会上临时动议,提议讨论个人提名干部,集体讨论时多数人不同意任用的不能通过,并逐步推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从而真正做到集体把关,把“带病”之人拒之门外。
三要实行“任前公示制”。把准备使用的干部交群众讨论,对口碑不好,有腐败传闻,经调查属实的坚决不用。对干部的考核更要落实责任,谁考核谁负责,谁不负责任,或徇私情,让“有病”的人“带病上岗”,就追究谁的责任。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