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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人大代表担任“公诉监督员”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2-03-27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周口人大代表担任“公诉监督员”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周口人大代表担任“公诉监督员” 本报讯河南省周口市检察机关近年来实行“人大代表'...

周口人大代表担任“公诉监督员”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周口人大代表担任“公诉监督员”
本报讯河南省周口市检察机关近年来实行“人大代表监督公诉制度”,提起公诉的4600多起案件无一起错案,起诉准确率达100%,受到群众好评。
1999年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在全市检察机关邀请人大代表监督公诉活动的暂行规定》。三年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聘请了103名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担任“公诉监督员”,监督员每年都对检察机关办理的一大批阶段性重点打击或专项打击典型案件、有影响的重大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疑难复杂案件、抗诉案件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案件,在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过程中进行监督,有效地促进了检察机关公正执法、文明执法。2001年,全市检察机关对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当年起诉率为81.8%,当年判决率为81.1%,无一起错案,检察干警无一人违法违纪。同时,人大监督公诉活动也为检察机关公正执法提供了有力支持,优化了检察机关的执法环境。(李磊靳登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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