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颁奖授匾”关
第11版(读者来信)专栏:读者论坛
严把“颁奖授匾”关
江苏宝应县 王家平
近日,江苏省宝应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市场时,在某商场查获价值10多万元的假冒香烟,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这个商场的办公室里,竟整齐地摆放着一溜诸如“无假货商场”、“诚信单位”、“文明示范单位”的锦旗奖匾。无独有偶,执法人员在挂有“信得过个体户”牌匾的摊点也拎出了大量信不过的商品。
应该说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特别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的“无假货商场”、“诚信单位”、“信得过个体户”等活动,为商家端正行风、提倡文明经商、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密切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关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为什么又会在信得过摊点里拎出伪劣商品,在“无假货商场”中翻出假冒货物呢?
笔者认为,这与一些评奖授匾单位工作随意、敷衍,甚至弄虚作假不无关系。一些单位或部门在评选先进时,仅由个别领导或部门说了算,根本不深入实地调查研究,更谈不上民主评议、推荐。如此这般产生的先进单位,很可能出现“信得过变成信不过,放心店难放心”的情况。
锦旗奖匾是经营者喜欢的,如果锦旗奖匾真正到了应得者手里,就会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群众自然会拥护。反之,就降低了锦旗奖匾的分量,也降低了公众对它们的信任度。更有甚者,部分不法商家还把锦旗奖匾当成招揽顾客的幌子,坑害消费者。
岁末年初,各条战线、各个部门都在开展总结、评奖工作,笔者希望那些颁奖授匾单位和部门能多为群众着想、对消费者负责,按标准、按规定严把审批关,做到宁缺勿滥,并切实加强对挂牌单位的监督检查。对授出的锦旗奖匾要及时清理,“去锈除污”,切不可一授了之,让锦旗奖匾真正发挥推动商家文明经商、诚实守信、营造商业文明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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