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世贸组织与律师业竞争——访巴黎上诉法院律师陈洪武
第7版(国际)专栏:记者专访
加入世贸组织与律师业竞争
——访巴黎上诉法院律师陈洪武
本报驻法国记者郑园园
记者问:你具有中法两国律师资格,在世界著名的富尔德律师事务所工作过多年。2000年5月到6月,你还以巴林政府法律顾问的身份,在海牙国际法庭为巴林与卡塔尔两国的领海划界纠纷案出庭辩论,成为在该院出庭的首位中国律师。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法律服务市场面临着激烈的竞争,你对竞争态势有何分析?
陈洪武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中国律师业来说,竞争将是残酷的。中国律师业是弱势行业,这个行业各种资源的缺乏及业务和管理水平,眼下难以与国际化律师所相比。
问:请具体谈谈中国律师业在竞争中的弱势?
答:中国律师业的规模还无法与外国律师业相匹敌。从律师人数看,巴黎平均每300人中有一名律师,而北京每3000人中才有一名。再看律师事务所的规模,中国超过50人的律师事务所寥寥无几,而在我国设有代表机构的外国律师事务所人数大多过百,人数过千的亦不罕见。
财力、业务资源和文化资源的缺乏,也是中国律师事务所的弱势。外国律师事务所经过几代人积累,经济实力雄厚,各种法律文件、资料、合同文本应有俱有,这为发展高质量的、广泛的客户带来了很大方便。
有规模的外国律师事务所通常由多国合伙人、多国律师、多国分支机构组成。丰富的多国文化资源大大促进了其国际化发展。而中国律师事务所难以很快拥有这一优势。
从管理水平上来看,来华设代表机构的外国律师事务所大多拥有数十年甚至一二百年的发展历史,具有很高的业务开拓和操作能力以及丰富的管理经验。
问:听了你的介绍,不免令人对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力产生某种悲观看法。
答:中国的律师事务所能否同外国律师事务所竞争,关键在于提高国际化程度。国际化意味着规模、服务及管理水平的国际化,各种资源和综合实力的国际化。
问: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法律市场的准入限制总有一天要取消,开放律师准入市场,会不会冲击中国的律师业?
答:从国际实践来看,许多国家已不以国籍为标准对本国律师业加以保护。如在美国,考取各州律师资格的外国人不计其数。我本人作为中国律师也考取了法国律师资格。
政策上的市场准入限制不如让给严格的资格管理。在法国,取得律师资格不一定具有法国籍,但必须有法国法学院本科以上学位,再考入律师学校,经过一年培训后,约有30%的考生取得律师资格。
中国律师资格考试的条件与国外相似,但竞争更为激烈,只有10%的考生考上。外国律师要同中国考生竞争很不容易,他们首先要接受中国法学教育,取得中国法律本科以上文凭,还要有很深的中文功底和中国法律的综合知识与能力。短期内具有此种能力和条件的外国人不会很多。这就为中国律师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上和时间上的机会。谁利用了这一机会,谁就占有竞争优势。
问:你如何看待对在中国从业的外国律师的某些限制?
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外国律师仍然不可以从事中国法律业务,外国律师事务所也不允许在华设分所,不允许招聘中国律师从事中国法律业务。类似的限制在国外也是很普遍的。在法国,只有取得法国律师资格的人才能从事法国法律服务业。非法国或欧盟国家的律师在法国从事法国法的诉讼或非诉讼业务(如移民、公司成立、股权转让等),可被处以罚款或被判处有期徒刑。因此,中国法律在这方面的限制是无可非议的。
问:外国律师业若想在中国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关键因素是什么?
答:外国律师业在中国也是弱势行业,表现在律师队伍规模,本地化程度和业务范围均无法与中国本地律师业相比。
外国律师事务所要想在中国有所发展,本地化程度是关键。根据我在外国律师事务所工作7年多的经验,西方国家律师事务所对其他国家,如中国这样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文化,从心理上是排斥的。在战略上,它们很不情愿作出在中国本地化的设计。等到其外国客户在中国实现本地化后,它们就会被自动淘汰。只有那些主观上愿意在中国本地化,在心理和战略上重视中国本地业务和本地律师并吸收中国合伙人,以中国人为主发展中国业务的外国律师事务所,才能实现在中国的本地化,参与同中国国际化的律师事务所的竞争。
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像你这样具有两种法律文化背景的人,想必是会有所作为的。
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协定签订的当天,我和十几位志同道合的同行在北京商定组建新德恒律师事务所。这也许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重组的第一家大型全国性和全球性的律师事务所,其分支机构将遍布中国内地、香港地区、亚洲和欧美国家。把优秀的中国律师事务所发展到国际上去,是我的理想。(本报巴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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