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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云在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立法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2-03-22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姜春云在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立法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第2版(要闻) 专栏:   姜春云在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立法工'...

姜春云在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立法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第2版(要闻)
专栏:

  姜春云在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立法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本报北京3月21日讯记者丁伟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姜春云在今天召开的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立法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下大力气做好宣传普及工作,抓紧搞好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法规的修订,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姜春云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了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的高度统一,是做好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实施好这部法律,关键在于做好宣传普及工作,让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家喻户晓,人人明白,把人们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基本国策和这部法律上来。
  姜春云指出,修订或制定地方法规,是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当前,各地要把修订或制定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加紧工作,力争在今年9月1日前完成,以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顺利实施。在地方立法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这样几点:一是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严格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措施,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三是进一步明确职责,发挥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作用。四是正确处理公民权利与义务相一致、政府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的关系。
  据介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后,国家和地方加快了配套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制定。目前,国务院制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已经出台,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正抓紧制定。国家计生委也正逐步制定和完善一系列规章、规范性文件。随着地方法规的修订或制定,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体系的框架将形成。
  座谈会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家计生委联合召开。张维庆、朱开轩、乔晓阳、张春生、徐玉麟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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