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调致富能力不是搞“唯富是举”
第10版(党的建设周刊)专栏:评点之二
强调致富能力不是搞“唯富是举”
培养选拔“自己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的党员担任村干部,会不会出现“唯富是举”、个人凌驾于村党组织之上的情况?
大隗镇党委书记余遂盈说:“我们在培养选拔‘双强’干部的标准中,党性强是前提,自己致富能力强是基础,能够带领群众富裕是关键,群众公认是根本。只要严格把握标准,加强管理,是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
“党的富民政策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余遂盈接着说,“先富起来的这部分人同时还肩负着一个历史使命,那就是带领其他人共同致富。我们就是要找到这个途径,给他们压担子。致富能力强不强,虽然不是选拔村干部的充分条件,但应该是必要条件。如果自己家的温饱都解决不了,还是扶贫对象,群众怎么能够相信你有能力带领大家富起来?”
对这个问题,郑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祁金立说,从郑州的情况看,农村中先富起来的这一部分人,大部分年富力强,对市场经济的认识程度比较深,也有一定的经济头脑。对能够有今天的幸福生活,他们感谢党的政策,也渴望通过适当的形式为社会作出贡献,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作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应该按照江泽民总书记“七一”讲话重要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正确分析、积极引导这一部分人,把他们中真正“有本事、靠得住”的积极分子纳入到“双强”工程中来。“双强”工程坚持把广泛培养与突出重点结合起来,把严格标准与不拘一格结合起来,把发挥作用与严格管理结合起来,在一定意义上,“双强”工程探索的是如何走共同富裕道路的办法,“致富路上,一个人都不能掉队”,这是我们的出发点,也是我们最终要达到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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