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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劳动者撑起“法律伞”——广州市两级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纪实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2-03-20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为劳动者撑起“法律伞”——广州市两级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纪实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为劳动者撑起“法律伞” ——广州市两级法院审理劳动'...

为劳动者撑起“法律伞”——广州市两级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纪实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为劳动者撑起“法律伞”
——广州市两级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纪实
本报记者吴兢
  拖欠工资、拖欠加班费、工伤不给补偿等各类不法行为,不时侵害着一些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随之而来的劳动争议也越来越多,给社会带来了许多不稳定因素。
  在改革开放前沿的羊城广州,劳动争议案件近年来也呈现“直线上升”趋势。
劳动争议高发位居民诉首位
记者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这样一组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正式实施的1995年,全市两级法院受理一审劳动争议纠纷仅330件,二审16件;
1999年,全市受理一审此类案件猛涨到1777件,二审391件;
2000年,全市受理一审此类案件增至2539件,二审增至565件;
2001年,劳动争议纠纷创下历史新高,一审为4744件,二审为1037件,均比上年增加八成多,跃居全市受理的各类民事案件的首位。
劳动争议案件为何会出现高发趋势?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庭庭长彭云亮分析说:“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经济体制转型和结构调整动作较大,带来劳动关系变更、解除和终止现象大幅增加;其次,有关的劳动法律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能完全解决现实劳动关系中的矛盾;同时,近年来群众法律维权意识提高很快,越来越多的劳动者选择依法维权。”
无论纠纷大小及时化解矛盾
劳动争议纠纷,涉及工资、加班工资、社会养老保险、终止劳动合同生活补助费等等,事关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如果不及时处理,容易造成不良后果,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如果处理得当,则可以解决长期遗留的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308名员工诉广州赛马娱乐总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案件,就是一例。
2001年,因社会养老保险金未足额缴纳,敖洪华等308名员工与广州赛马娱乐总公司发生纠纷,总涉案金额达百万余元。由于情绪激动,员工们甚至上街游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在308名员工向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后,法院及时组成合议庭认真审理。开庭三天,就工资计算等争议的焦点,原被告双方充分举证答辩,法官们认真听取。天河区法院民庭庭长郑楚镐告诉记者:“最终,我们依法做出了判决,双方都没有上诉。宣判那天,308名员工派来了几十名代表,高呼‘我们赢了!感谢法院!’”
一起趋于激化的群体矛盾,在法律的“安全网”下及时得以化解。
翻开广州市两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劳动争议的卷宗,我们可以看到,小到几十元的争议,大到上百万的纠纷,一起起矛盾被法院及时化解:广州市海珠区康乐小学与张伟珍等5人的事实劳动关系争议案;82名工人与天河区黑龙江声雷大酒店的拖欠工资案;88名劳动者诉广州南方钢厂拖欠生活补助费案……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尽管日益增多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给广州市两级人民法院带来了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但他们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既严格依法办案又讲究审判艺术,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针对劳动争议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他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
依法快审快结助劳动者维权
在各类劳动争议案件中,拖欠工资、加班工资纠纷占的比例最多,达一半以上。广州中院民庭审判长叶惠莲告诉记者:“劳动争议案件,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权益。对这类案件我们坚持优先审理,依法快审快结,尤其是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和拖欠工资、加班工资的纠纷。”
就在今年春节前几天,29名湖南、湖北、河南籍的外地劳工拿着法院的判决书,怀里揣着久违的加班费,高高兴兴地回家过年了!
这29名外地劳工,都是广州马会巴士有限公司的司机和修理工人。他们经常加班,却没有得到足额的加班费。该案进入二审程序时已近春节,工人们盼着早日拿钱回家过年。广州中院立即组成合议庭优先审理。法官们加班加点审核繁杂的证据,查清事实,及时作出判决。
“法院通过审判工作,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该案的代理律师陈承说:“法官判决后还主动与巴士公司沟通,让他们早日执行判决。短短3天时间,巴士公司提前履行了判决。这一点,工人们尤其感谢法院。”依法帮助老百姓维权,法院的工作得到了当地群众的认可。不久前,要求企业返还拖欠工资的离岗职工陆华生,胜诉后专程给广州中院送来了“秉公执法”的锦旗。
对老、贫、病、残等弱势群体提起的劳动诉讼,广州市两级法院予以司法救助,去年依法缓、减、免交贫弱当事人的诉讼费用数十万元。
广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王敏告诉记者:“认真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协调发展,这是我们一直坚持的。我们的审判工作,要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努力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汹涌的劳动争议纠纷,在进入法律程序之后就像洪水进入了“泄洪道”:矛盾得到解决,社会隐患得以消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这,正是广州市两级法院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公正高效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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