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房屋建设“休眠期”鼓浪屿一年内停建新项目
第2版(要闻)专栏:
启动房屋建设“休眠期”
鼓浪屿一年内停建新项目
本报厦门3月18日电记者余继军报道:为美化鼓浪屿形象,解决目前存在的建筑密度过大、绿化总量偏少等问题,厦门市鼓浪屿区委、区政府近日决定,从今年起停止受理、审批在鼓浪屿新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鼓浪屿开始进入为期一年的房屋建设“休眠期”。
鼓浪屿区在近日制定的管理办法中规定,凡市政道路、绿化工程、环境整治、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和危房加固等不属于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的,应抓紧实施;已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且已动工建设的项目,可按已审批的要求继续建设,而已办理施工许可证却尚未动工的,原则上不准开工,并做好该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的卫生、安全及绿化工作;正在申办有关手续但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准动工建设;属历史风貌建筑的危房,可受理审批,不属于历史风貌建筑的,不再实行翻、改、扩建,但房主应进行修缮加固。对于因环境整治或开发建设需要拆迁的房屋,实行离岛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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