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俄蔬菜出口经营亟待规范
第10版(财经广场)专栏:记者来信
对俄蔬菜出口经营
亟待规范
新华社记者范迎春
目前,我国已成为俄罗斯远东地区最重要的蔬菜供应国,去年仅绥芬河口岸出口俄罗斯的蔬菜就达8万余吨。但贸易形式在某些方面还有待规范。
蔬菜的经营者多为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商户,发货、接货均通过两国的代理公司操作,质检证书不完备,不能通过银行办理结算手续,不能出具发货票,因此,想进入俄罗斯正常流通渠道非常困难。
我国的众多经营者往往各自为战,相互之间恶性竞争。从事蔬菜贸易的商桥公司的刘树文说:“为了牟利,一些商贩一方面不惜冒风险,在发货报关环节少报吨位,瞒报品种,偷逃税款,一方面表现为经营中的短期行为,比较普遍的现象是缺斤少两。”
大多数蔬菜经营者没有稳定的货源基地,主要从临近口岸的农贸市场组织进货。也没有严格的质量标准和体系,使得出口蔬菜总体质量水平偏低。
《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件》签署后,两国双边贸易的领域逐渐扩大,我国农产品对俄出口前景也被看好。但经营不规范的问题直接影响中国蔬菜在俄罗斯的地位和信誉,也制约了对俄出口蔬菜的进一步发展,亟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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