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揽储禁而不止
第7版(社会观察)专栏:观察台
违规揽储禁而不止
前些年,违规揽储的问题在不少地方存在,而且越是小城镇越突出。针对这种情况,中国人民银行及时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加大监管力度,使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然而,近一个时期更隐蔽的违规揽储又在一些地方悄然出现。
以笔者所在地为例,一些金融机构为提高自身效益,将任务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人,揽储额和工资奖金挂钩。有的金融机构以单位富余人员及下岗人员为主体,成立了专职的“协储员”队伍。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小县城,有的金融单位规定了“协储员”每人每月的揽储任务,完成任务后按固定月薪领取工资。正式职工按揽储额每万元发给200元绩效工资,完不成任务者视情况有的只给几百元生活费,有的下岗甚至解除劳动合同。其他专业人员按其揽储情况,相应地从其效益工资中扣款或奖励。
由于国家早就禁止高息揽储、全员揽储以及将储蓄任务同工资奖金挂钩等违规行为,因此一些金融机构在采取上述做法时,都将相关文件、账目作为机密由专人管理,其“超储奖金”也多数以其它面目反映在账面上,逃避检查。
金融单位职工面对沉重的揽储任务,在“以存定薪”的压力下,不少人不得不自己“花钱买存款”。一般是求亲靠友,每拉到一万元定期一年的存款,便暗中塞给对方一笔“揽储费”,金额由50元至150元不等。有的非储蓄岗位人员为完成任务,干脆用预计能得到的奖金额去“买”存款。高息揽储愈演愈烈,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几乎到了“不给钱”就鲜有人存款的地步。在这种形势下,有的储户在存款前,总要问问利息之外给多少钱,然后择价而存,致使合法经营者步履维艰,违规竞争者也不堪重负。
导致这种无序、恶性竞争的主要原因是:一些规模较小的金融单位资产质量差、营业网点少,靠正常方法难以获得足够的存款,在保付的压力下,为抢夺客户群,往往不按规则“出牌”;一些储蓄代办机构更是无所顾忌,储蓄“战火”多数由它们点燃,较大的金融机构被迫“参战”。
吉林敦化市工商银行费守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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