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举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研究班研讨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
中组部举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研究班
研讨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
本报北京3月16日讯记者董宏君报道:最近,中央组织部举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研究班,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研讨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问题。
在研讨班上,大家提出,坚持贯彻科学的用人观念和正确的用人导向,是建立健全“两个机制”的首要前提。要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既要德才兼备,又不求全责备;既要坚持选人标准,又要不拘一格;既要搞五湖四海,又要唯才是举;用人要用其所长,防止用其所短;既要看素质,又要看实绩。无论在“两个机制”的建立健全过程中,还是在机制运行过程中,都要贯彻和体现这些用人观念和导向,并把它作为衡量和检验“两个机制”是否科学、是否真正建立起来的重要标准。
做好干部考察工作,是建立健全“两个机制”的基础。要继续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制度,积极实行任前公示、考察预告、差额考察、考察结果通报等制度,努力创造更多的群众参与的机会和条件,探索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实现形式。正确评价干部,是建立健全“两个机制”的关键环节。要抓紧建立党政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规范,本着分类指导、科学合理、易于考核、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以实绩为核心,包括德、能、勤、绩、廉各个方面在内的评价标准。要抓紧制定不称职干部的具体认定标准,加大调整不称职干部的力度。
健全和完善用人决策制度,是建立健全“两个机制”的决定因素。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用人权的监督,明确他们在用人上的权力范围、权力运作程序以及所负责任,使之既有利于工作,又受到制约。加强对干部的管理监督,是建立健全“两个机制”的重要内容。要把监督贯穿于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之中。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每一环节责任主体要明确,责任界限要清楚,对失责者要追究。要建立和完善干部推荐责任制、干部考察责任制、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等,不断改进监督方法,拓宽监督渠道,更新监督手段,形成集教育、管理、监督、自律为一体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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