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制定社会保障法
第6版(两会纵横)专栏:
尽快制定社会保障法
本报记者万秀斌
“社会保障工作由于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作依据,目前有不少难题,影响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建议尽快制定社会保障法。”云南省保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培光代表和其他30位代表一起提出了有关的议案。
张培光说,他们认为,目前党中央、国务院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十分重视,国务院颁布了《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及确保离退休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社会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要求,在实施中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没有社会保障法作依据,社会保障工作存在征缴困难,欠费现象较普遍;养老保险保障水平低,离退休人员难以共享全社会改革发展的成果;操作、管理不统一、不规范,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运行、监督和保障机制。
张培光认为,社会保障法应包括以下内容:涵盖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五种社会保障;明确国家、用人单位和职工等社会保障主体之间的关系及其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明确执法主体及其权利和责任,有权对不按规定缴费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给予制裁和处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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