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场罚款有啥规定
第11版(法律与生活)专栏:法律热线
当场罚款有啥规定
编辑同志:近日,我出差在外,在某市汽车站等车时随手扔了一根烟头,被一戴红袖套的老太太“逮住”,随手撕了张10元的罚款单,在众目睽睽之下,我只好交了10元罚款。请问:老太太这样当场罚款合法吗?读者小庄
小庄: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该法第三十一条还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之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由此可知,该老太太执法行为有三处违反法定程序:一是没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二是没有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写处罚时间、地点,更没有执法人员的签名或盖章;三是没有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你有权拒绝交纳罚款。
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 石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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