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国情推动志愿服务立法——访全国政协常委、外事委员会主任田曾佩
第6版(两会纵横)专栏:
立足国情推动志愿服务立法
——访全国政协常委、外事委员会主任田曾佩
本报记者胡果
全国政协常委、外事委员会主任田曾佩是位资深外交家。往来四海、眼观全球,他对志愿服务事业有着独特的感触。去年的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由曾任驻加拿大大使的张毅君领衔,田曾佩和秦华孙等5位老外交官联名,提出了“建议引进外国志愿者人才协助西部大开发”的提案。
“外国人到中国志愿服务的事,以前就有。新西兰的路易·艾黎、加拿大的白求恩大夫都很有名。今天,由于中国的迅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推动,对中国有强烈兴趣和友好感情的外国人大大增加。”田曾佩委员从历史说到现实:西部开发是以新的科学技术实行以人为本的开发,对于国际上有志于改善生态、保护环境、消除贫困的人士会有很大吸引力。
由于这份特殊的提案,这群老外交官对中国志愿服务事业投入了更多的关注。田曾佩说:“中国志愿服务事业深入、持久的发展,需要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范和保障。比如,承认志愿服务在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体系中的作用,规定志愿者的权利、义务,对志愿组织在筹集社会资金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等等。”
田曾佩举例说,从世界范围看,对公民参与志愿服务提出要求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形成制度,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像法国规定,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符合条件者必须履行国民志愿役;韩国规定中学生每年必须参加志愿服务40小时;日本政府立法,将邮政储蓄利息部分的30%抽出,设立志愿者活动专项基金……“当然,制定有关志愿服务的全国性法律或法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立足国情,加强调研,加强试点,逐步推进,使志愿服务最终成为一项广大群众自觉参与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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