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结构实现农牧民增收——访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代表
第5版(两会特刊)专栏:代表团之声
调整结构实现农牧民增收
——访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代表
本报记者吴坤胜陈晨曦
“调整农村牧区产业结构,千方百计增加农牧民收入,是关系内蒙古经济工作全局的大问题,必须认真加以对待。”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道出了他的观点。
内蒙古是一个农牧业大区,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自治区的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有了长足发展,农牧民收入得到较快增长。但是,由于近年来农畜产品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和连续遭受严重旱灾等原因,农牧民收入增长缓慢,有的甚至出现负增长而重新成为扶贫对象。分析其中原因,主要是农村牧区经济结构较单一、农牧民增收渠道不宽造成的。要解决农牧民增收问题,必须把大力调整农牧业结构作为新阶段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
储波指出,推进内蒙古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要在抓好“三个调整”、提高“三个比重”上下功夫:一是积极调整种植业结构,切实提高优质专用品种和非粮种植业的比重。二是积极调整农业内部结构,进一步提高畜牧业特别是农区畜牧业的比重,合理利用草地资源,走生态畜牧业和效益畜牧业的路子。三是积极调整农村牧区产业结构,提高二、三产业的比重。内蒙古农畜产品资源丰富、优势独特,特别是乳、肉、绒等产品,不仅品质好,而且无污染,极具加工开发潜力。
储波表示,目前,拥有“中国驰名商标”的伊利、仕奇、鄂尔多斯、鹿王、蒙牛、草原兴发、河套恒丰等7个企业,都属农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自治区要依托这些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加大农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的技术改造力度,把这项工作作为推动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加快农牧业产业化和工业化进程的重中之重来抓。还要大力发展农村牧区储藏、运输业,搞活农畜产品流通,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积极稳妥地转移农村牧区剩余劳动力,努力扩大农牧民就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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