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历人大制度十五年——全国人大代表章凤仙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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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历人大制度十五年
——全国人大代表章凤仙自述
本报记者田俊荣
章凤仙,女,59岁,当过3年转炉工人、8年柜台营业员,现任浙江省财贸工会主席,是七、八、九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我至今难忘1998年1月召开的浙江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会上我被省人大代表选举为九届全国人大代表。这是我第三次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当时,候选人有120多个,经过差额选举,87人当选。我暗暗对自己说,我这个代表是人民选的,不能辜负他们的期望。
当了人大代表后,我一直和老百姓保持着联系。15年来,我每年参加省人大、省有关部门组织的视察,自己也经常到基层去走走,这些活动,每年大约花2个月时间。20世纪90年代初,一些三资企业的员工给我打电话,说老板强迫他们加班加点,劳动时间太长。我立即赶到现场。在一个服装厂里,我看到工人没有专门的吃饭时间,坐在缝纫机旁吃饭,吃两口,踩几脚缝纫机。厂里还规定一天只能上两次厕所,不少女工因此憋出了大病。“你是我们的代表,得给我们反映反映啊!”女工们急切地对我说。我马上在全国人大的会议上反映了这个问题。不久,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保障三资企业职工权益的条例。15年来,我一共提了187件议案和建议,90%以上是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
人大享有立法权、监督权和选举权,绝不是什么“橡皮图章”。拿立法权来说,每个人大代表都能参与立法活动。2000年,我领衔提出了制定《政府采购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安全生产法》三个议案,全国人大的专门委员会都采纳了。他们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对法律草案的意见,再提交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修改,反复了好几次。2001年12月,我还列席了审议这三部法律的人大常委会会议。我相信,这三部法律不久将陆续出台。15年来,我提出的立法方面的议案有30多件,其中不少被全国人大采纳了。
记得我在七届人大的5年内,只提了2件立法方面的议案。如今,仅这次会议,我就提出了制定《固定资产投资法》、《国家公务员法》等9件有关立法的议案。我感觉自己已经从10多年前的听报告、学习报告转变为能够真正地审议报告了,我为自己的变化而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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