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环境保护激励机制
第7版(两会建言)专栏:
建立环境保护激励机制
朱天开(四川)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环境污染的问题日益突出,环境管理上矛盾也随之突出,环境管理方式单一靠行政指令监督管理的手段已远远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亟待建立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激励机制,通过经济手段来激励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形成新的管理体制、投资体制,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健康发展。
要把环境作为国家的一种极其重要的资源和公共财产,严格管理,做到环境资源化。要实行经济总量管理,使经济、社会、环境总体平衡,协调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建立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即“污染者付费”和“使用者付费”制度,建立排污服务费和排污总量管理,以及排污许可制度,按核定排污量收取排污费和污染治理费,以筹集污染物治理资金;建立流域内受益者向治理保护者进行必要的经济补偿制度,推进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生态建设保护向市场转化,建立社会化、市场化的投资和管理经营体制,鼓励有投资、经营管理能力的国内外投资经营者参与环境保护投资、经营;改进国民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将环保质量状况纳入统计指标,作为地方政府、部门、单位及其负责人的工作业绩予以严格考核,并来衡量地方的政绩和评定干部,以此建立严格的环保目标责任制,推动环保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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