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立法监督推进依法治国
第7版(两会建言)专栏:
加强立法监督推进依法治国
卢克俭(甘肃)
李鹏委员长在报告中把立法、监督等工作讲得很深刻,也很有新意。一、关于立法。报告讲到立法要注重地方特色时明确提出:“从本地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发,需要规定什么就规定什么,使地方性法规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真正对地方的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起到促进和保障作用。”这一精神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地方立法按此去做,既能对法制统一负责,也能对地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很大的促进和保障作用。比如西部大开发,各省市区都有一个环境问题。甘肃省委提出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建设环境、干事创业的环境,都需要靠法律来解决。什么最需要就立什么法,这就要求我们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从实际出发制定法律法规,法和实际才不会两张皮,群众才拥护这个法。比如西部大开发,只有依法办事,才能避免无章、无序、随意的现象。二、关于监督。监督非常必要,非常重要,也非常需要。比如提倡说真话,不说假话,道理上大家都赞成,但实际做到却很难。因此,对一些虚报浮夸现象,对“数字出干部”的一些做法,就很需要通过加强监督来挤掉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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