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代表作用提高监督意识
第7版(两会建言)专栏:
发挥代表作用提高监督意识
李炳良(河北)
目前,一些地方人大监督不够有力、效果不够理想,究其原因,一是体制不够协调,不便于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实施有效的监督;二是法制不健全,人大监督缺乏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三是人大的监督意识还不强;四是对跟踪监督重视不够,抓得不实,重形式、轻效果。要解决这些问题,一要提高监督意识。地方人大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监督上来,对违法施政、执法不公、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行为要认真监督,依法追究。二要坚持少而精,选准监督内容,集中力量重点监督,真查真究,务求实效。三要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形成合力,加大力度。四要强化跟踪监督,抓好整改。五要重视人大代表参与,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六要加强法律建设,使人大监督法制化、规范化。建议通过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从领导体制上进一步理顺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之间的关系,使党的领导体制和国家的领导体制协调一致,做到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依法办事的统一。同时,建议全国人大抓紧制定、出台监督法,各地人大也要制定有关法规,对各种监督形式、手段加以总结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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