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标题

质检总局公布抽查结果11家白酒葡萄酒不合格企业被责令整改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2-03-12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质检总局公布抽查结果11家白酒葡萄酒不合格企业被责令整改 第3版(要闻) 专栏:曝光台   质检总局公布抽查结果 11家白酒葡萄酒不合格企业被责令整改 '...

质检总局公布抽查结果11家白酒葡萄酒不合格企业被责令整改

第3版(要闻)
专栏:曝光台

  质检总局公布抽查结果
11家白酒葡萄酒不合格企业被责令整改
  本报北京3月11日讯记者原国锋报道: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公布了对白酒和葡萄酒的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结果显示:白酒产品的抽样合格率为82%,甲醇、杂醇油、铅等重要卫生指标含量均符合国家标准规定。质量得不到保证的主要是低价位(5元/瓶以下,每瓶以500毫升计)白酒;在抽取的59家企业的76种葡萄酒产品中,合格73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6.1%,质量令人满意。
  低价位白酒产品质量问题主要有:酒精含量缺斤短两;决定白酒香型风格的关键指标己酸乙酯、乙酸乙酯含量不合标准;标签标注不实等。葡萄酒抽查反映的问题主要是:执行企业标准的葡萄酒大多质量水平很低。
  针对本次抽查结果,国家质检总局责成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不合格的企业进行处罚并责令其整改,建议行业主管部门注意扶持、引导葡萄种植业,进一步提高我国葡萄酒的总体水平。同时提醒葡萄酒消费者,在采购时,首先应尽量选择知名企业、知名品牌;其次,注意包装标识中的执行标准,最好购买执行国家标准的产品,对执行企业标准的产品要慎选。
  本次抽查发现白酒产品质量较差的部分生产企业、商标有:天津市光大酒业有限公司,馨久;河南省大河酒厂,大河古;辉县市豫泉酒厂(河南),川河牌;天津运河酒业有限公司,雍阳;北京龙泉四喜酿造有限公司,军功;河南省许昌姚花春酒厂,姚花春;山西省忻州市酒厂,万水泉;沈阳市天马酒厂,奔马。
  本次抽查发现葡萄酒产品质量较差的部分生产企业、商标有:烟台飞龙王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碧阁;大连北方酿酒有限公司,虎威;通化市莲池葡萄酒有限责任公司,莲驰。

本网除标明“PLTYW原创”的文章外,其它文章均为转载或者爬虫(PBot)抓取;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本网站属非谋利性质,旨在传播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历史文献和参考资料。凡刊登的著作文献侵犯了作者、译者或版权持有人权益的,可来信联系本站删除。 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