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积极开发甲A联赛电视转播权
第11版(政治·法律·社会·体育)专栏:
中国足协积极开发甲A联赛电视转播权
本报讯记者汪大昭报道:中国足球协会开发部负责人日前介绍说,中国足协正在按照国际惯例和2002年全国足球甲级队联赛规程,结合中国国情和中国足球市场发育的实际情况,运作开发今年联赛电视转播权。
中国足协选择了整体经营的方式,由足协统一开发,得到了全体俱乐部的赞同和支持。中国足协委托中国福特宝足球产业发展公司、中广网公司和国际管理集团等3家中介机构,进行专业化和商业化运作,实现了赛事转播权转让全部货币化,并纠正以往电视转播中的不规范行为。在新的赛季中,中国足协将针对过去制作权和版权权属不清的情况,按播出内容分为新闻报道权、赛事画面集锦使用权和赛事转播权三类,按播出范围分为全国、地方、无线频道、有线频道和卫视频道。购买版权的电视台只能在相应范围和频道转播,只购买地方版权的电视台不能在卫视频道转播。
目前,转播权开发进展顺利,得到了各俱乐部和绝大多数电视台的认可、理解和支持,只在价格上有待进一步磋商。部分电视台已经签署协议。中国足协对大多数电视台提出的价格不高于去年,不少电视台平均每场价格还有所下降。
中国足协认为,国际体坛对电视转播权开发早已形成完善的规则,我国在这方面落后甚远。再不缩短差距,将会从根本上损害广大球迷和中国足球运动发展的长远利益,不利于培育电视竞争市场,从根本上也会损害中国体育电视的发展和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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