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
第7版(代表建言)专栏:
发展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
姜信真
民办高校存在的困难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办学经费不足。二是国家规定的政策尚未得到完全落实。
民办高校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还不同程度存在;二是少数办学机构中“家族式”、“家长式”的管理方式还比较严重;三是一些民办高校不顾自身实际一味贪大求高,影响了社会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自身教育质量的稳定;四是招生中虚假宣传、争抢生源、超能力招生等现象突出,教学质量不能保证。
发展民办高等教育是我国“穷国办大教育”
这一基本国情的现实要求。必须采取公办与民办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大力发展民办高等教育。
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制定给投资者适当回报的政策以鼓励民间和社会资本积极投资民办高等教育事业。
2.努力营造有利于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
3.构建董事会制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管理体制。民办高校的管理不能是家长或家族式的,而应采取董事会制。
4.民办高校应基本定位于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5.加强对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的管理与监督。对民办高校的办学资格要本着与公办高校同等的原则严格审批,不能降低标准。
6.尽快制定民办教育法。1997年国务院出台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曾对引导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但有些条款已不适应当前的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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