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模糊认识推进税费改革
第7版(两会建言)专栏:
消除模糊认识推进税费改革
周光全(安徽)
前段时间,人们对农村税费改革认识不尽一致,焦点为在改革确实减轻了农民负担的同时,如何看待其它与此相关联的问题,如农村基础教育投入不足、乡村债务沉重、抛荒田增多等。诚然,这些问题不解决,不仅难以实现改革的总目标,而且反过来会影响改革的进程,理应高度重视,积极正视,有效解决。为此,深化农村税费改革,首先需要澄清以下模糊认识:
(一)以既定的不合理因素作为评判改革成功与否的参照系。
(二)把改革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统统归咎于改革本身。
(三)希冀一改定全局,能够毕其功于一役。当前,深入贯彻朱总理指示精神,进一步搞好农村税费改革,我认为,应当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自觉实践“三个代表”要求,牢牢扭住减负不放松。这是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目标。
第二,扎实推进依法治税,为减人减事创造条件。这是农村税费改革的关节点。
第三,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以政府为主体承担改革成本。这是农村税费改革的基本保证。
第四,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大兴艰苦奋斗之风。这是农村税费改革的外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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