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困难群众的权益
第1版(要闻)专栏:
维护困难群众的权益
本报记者田俊荣
“重视和维护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临时工等困难群众的权益迫在眉睫!”人大代表、浙江省湖州市大利新丝绸有限公司缫丝车间工区长张三莉开门见山,说出了她的心头之忧。
张三莉说,现在,一些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收入很少,影响生活,特别是影响子女的教育。这就导致越是困难的家庭,孩子受的教育就越少,将来的前景也越糟糕;越是富裕的家庭,孩子受的教育就越多,将来的出息也越大。
“为了让孩子们平等地拥有受教育的机会,应当对那些享受‘低保’的失业人员的孩子上学减免学费,或者由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张三莉激动地说。
谈到农民工、临时工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张三莉眉头紧蹙。她说,如今,《劳动法》关于双休日加班拿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拿三倍工资的规定在许多个体、私营企业中根本未得到执行。一些私营企业主甚至让农民工、临时工每天工作12个小时。“应当加强对《劳动法》执行情况的监督,让《劳动法》真正发挥作用!”张三莉最后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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