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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37公里高速路倒下37名乡干部天津采取措施加强工程监管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2-02-24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建37公里高速路 倒下37名乡干部 天津采取措施加强工程监管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   建37公里高速路 倒下37名乡干部   天津采取措施加强工程监管 '...

建37公里高速路 倒下37名乡干部 天津采取措施加强工程监管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

  建37公里高速路 倒下37名乡干部
  天津采取措施加强工程监管
  本报天津2月23日电 不久前,天津市宝坻区检察院针对京沈高速公路宝坻段沿线建设中发生的违法违纪经济犯罪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事实触目惊心,发人深省。在37公里路段的建设中,竟有37名乡镇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平均每铺设1公里公路就有1名干部随之被查处。
  调研是为了确保开工的津蓟高速公路宝坻段建设中不再重蹈“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的覆辙,由宝坻区检察院会同区纪检委联合进行。在建设京沈高速公路宝坻段的3年间,共发生各类经济案件16件,2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涉案金额达160余万元。结合津蓟高速公路建设,宝坻区委连续向沿线相关的乡镇政府和区有关部门下发了津蓟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对权力运行进行全程监督的有关规定”和“土方工程评标定标投标管理办法”等4个文件,对全长50公里、涉及9个乡镇、640万立方米的土方工程全部实行公开招投标,参加投标队伍达1600多个(次)。严格资金的管理使用,涉及高速公路的各类款项,均由有关乡镇的财政所单独设账,统一管理,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时,必须经乡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由乡镇长及主管领导签字后方能拨付。
  去年5月,宝坻区检察院对预防津蓟高速公路建设中的职务犯罪正式立项,主动深入沿线有关乡镇了解情况,以案讲法,同步防范,受到乡镇干部的欢迎。同时,检察机关还与有关单位和职能部门以及沿线各乡镇建立起联系制度,提供服务,建立完整的预防职务犯罪体系。截至目前,开工已1年的津蓟高速公路宝坻段未发生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有效地遏制了腐败现象。(任庆明 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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