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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不作为电杆害人已两年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2-02-20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相关部门不作为 电杆害人已两年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社会多棱镜 相关部门不作为 电杆害人已两年 据山西晚报报道,朔州市区马邑路一小区门前,一电杆拉线'...

相关部门不作为 电杆害人已两年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社会多棱镜

相关部门不作为
电杆害人已两年
据山西晚报报道,朔州市区马邑路一小区门前,一电杆拉线斜拽于马路中央长达两年之久,致使许多车辆、行人屡屡“上钩”,挂得遍体鳞伤,苦不堪言。据了解,这根电杆承载着周围众多单位及居民区的供电任务。记者找到了这根电杆的主人——朔州地电分公司。该公司用电科长说,这根电杆是属于该公司管辖,但公司建杆在前,当时此地并未开发,小区建设时朔城区城建部门与开发商并未与该公司协商电杆拉线挡路事宜。时至今日,他们才知道这根拉线还会“害人”。
点评:诸如电杆危害行人安全之类的事,身受者、目睹者莫不以为是大事,而相关管理部门显然认为是不足挂齿的“小事”!记者找上门去,电力公司才知道这根拉线还会“害人”,这个回答如此敷衍塞责,怎能令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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