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不履约 一时得利不长久
第2版(国内要闻)专栏:社会多棱镜
签了合同不履约
一时得利不长久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去年5月,辽宁朝阳农民丁胜武与北京的金谷子公司签订了种植“吨谷一号”谷种的合同。公司将以六七倍于当地市场价的价格收购丁胜武培育的种子。然而,到了收割谷种之时,丁胜武却对前来的公司工作人员说:“回去告诉你们老总,合同我承受不了,一粒种子都不给你们。”据了解,在当地,已有所谓高产谷种出售,每公斤价格在60元以上。据金谷子公司介绍,像丁胜武这样没按合同交回谷种的农户占40%。
点评:“公司+农户”模式是农业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方式,它的基础是合同双方讲信用。辽宁朝阳这位农民的行为,既说明有些农民法律意识的淡薄,也反映了有些农民贪图眼前利益,不惜自毁信誉的短期行为。可见,建立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已十分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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