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减少省级审批事项40%
第4版(要闻)专栏:
福建减少省级审批事项40%
本报福州1月6日电 记者宣宇才报道:福建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目前,福建省已减少省级政府部门审批事项606项,占总事项的40%。
福建省政府近日制定《福建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基点,把制度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努力突破影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切实改进政府的管理内容和管理方式,大幅度减少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使政府职能真正转移到加强宏观调控、规范市场秩序、注重后续监管上来。
省政府还提出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近期任务:在省级政府部门继续努力实现改革目标的同时,设区的市要在今年上半年完成减少50%以上的目标,各县、市、区要在今年上半年完成第一轮改革任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投资项目审批、企业设立审批、跨部门审批等方面进行综合改革,并取得突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与市、县、乡三级政府机构改革相结合,同步进行,相互促进,进一步明确职能,理顺省、市、县事权关系,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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