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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确立“有事法制”基本方针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2-01-07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日确立“有事法制”基本方针 第3版(国际) 专栏:   日确立“有事法制”基本方针   据新华社东京1月6日电 据此间媒体6日报道,日本政府最近确定了建立'...

日确立“有事法制”基本方针

第3版(国际)
专栏:

  日确立“有事法制”基本方针
  据新华社东京1月6日电 据此间媒体6日报道,日本政府最近确定了建立“有事法制”的基本方针,将使首相拥有在紧急状态下直接调动自卫队的权力。
  基本方针规定,“有事法制”的对象“并非单指为防卫而出动自卫队的情况,而且包括对付大规模的恐怖活动和日本周边出现的情况”。“有事法制”将强化首相权限,使首相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可以不经过有外相、防卫厅长官等参加的安全保障会议和内阁会议而直接下令调动自卫队。
  基本方针的内容还有,在将于本月21日召开的国会例会期间制定包含“有事法制”基本观念的“紧急事态基本法”。为此,日本内阁将于3月向国会提出政府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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