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上调企业养老金
第11版(国民经济)专栏:经济短讯
福建上调企业养老金
本报福州2月4日电 记者宣宇才报道:福建省政府日前宣布,从1月3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力争在春节前将增加部分送至50多万退休人员手中。调整所需资金达3.1亿元,全部由省里调剂解决。
此次调整对象为2000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统筹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时间从2001年1月1日起计算。调整范围为各设区市(厦门除外)参加省级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企业退休人员,包括中央属统筹企业的退休人员、退职人员、集体企业的“四并三”中缴费年限满6年不满10年以及2000年底以前按过渡方案纳入省级统筹的国有农场的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与退休人员所在县(市、区)2000年度月人均缴费工资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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