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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发出通知严打虚假出资和抽逃资金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2-02-02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发出通知 严打虚假出资和抽逃资金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   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发出通知 严打虚假出资和抽逃资金本报北京2月'...

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发出通知 严打虚假出资和抽逃资金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

  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发出通知
严打虚假出资和抽逃资金本报北京2月1日讯 记者李丽辉报道: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近日发出通知,决定2002年上半年结合公司企业年度检验工作,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整顿公司出资行为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的行为。
  通知指出,对公司出资行为的检查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督管理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惩治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犯罪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多年来,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的紧密配合和共同努力下,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了一定遏制,对维护我国市场经济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当前少数不法公司及不法分子置国家法律于不顾,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的现象屡禁不止,手段更加隐蔽多变,是一些不法公司诈骗银行贷款、骗取他人财物、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犯罪活动的重要环节,严重扰乱和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的危害。
  此次专项整顿工作的范围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有限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企业,为公司登记提供中介服务的资产评估机构、验资审计机构、登记代理机构以及非法从事代理业务的组织和个人。专项整顿工作的内容是:上述单位或个人的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行为,出据虚假评估报告、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和证明材料的行为,非法从事中介活动的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大对公司出资行为和中介组织中介行为的审查力度,对达到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要做好有关证据的收集和案件的移送工作。公安机关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移送的案件及相关证据材料要及时审查,对涉嫌犯罪的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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