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要下真功夫
第11版(法律与生活)专栏:
学法——要下真功夫
黄富维
近悉,广西北海市在今年11月底进行的全市普法考试中,要求凡未满45周岁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将实行闭卷考试,并把考试成绩记入个人学法用法考核登记手册,作为提拔使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进的重要依据。此举令人叫好。
普法是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的一项重大举措,随着我国“四五”普法教育的不断深入,人们学习法律的自觉性在不断地提高。但是,毋庸讳言,在有的地方,少数部门、单位对普法教育工作还是应付了事,甚至走过场。有的把“普法”变成“抄法”,有的“工作忙、脱不开身”者,就请他人代劳,结果是,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普法尖子”不懂法的怪事。
这种“普法”,一方面违背了国家开展普法教育的意图;另一方面也是对受教育者的极不负责。要避免这种“普法尖子”不知法的怪现象,就要动真格,实实在在地普法,广西北海市的做法值得借鉴。
首先要在思想上重视普法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其次要在普法教育上下真功夫。彻底扫除形式主义、走过场,切实做到学有所成,学有所获;三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学习制度。要使干部职工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入心入脑,并化为自觉行动,除了在时间上给予必要的保证外,就是要建立相应的制度,以监督和检验每一个人真实的学习成效,从而达到提高全民法律意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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