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也要“可持续”
第9版(经济周刊)专栏:经济茶座
扶贫也要“可持续”
夏珺
上世纪90年代初,某地的一个贫困乡开展“产业扶贫”,对当地丰富的竹木资源进行“开发”,果然奏效,到1995年,一举甩掉了“贫困”帽子,进而跻身于全省的“财政百强乡”,农民年收入猛增到3000多元。点着白花花的票子,农民们着实高兴了一阵子。
然而,好景不长。随着山上竹木越砍越少,农民的收入直线下降,这个红火了一阵子的“财政百强乡”近两年农民年收入下降到800多元,重新戴上了“贫困”的帽子。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也是一个发人深省的故事。这个乡所谓的“扶贫产业”,其实就是砍竹卖竹,属于资源掠夺型“开发”,典型的坐吃山空,焉能不败?这个乡由穷变富,旋即又由富变穷的曲线,恰似一个“?”号,向我们提出了一个严肃的课题:扶贫,也要注重可持续发展。
通过产业开发扶贫,这个思路没有错。问题是选什么项目。从当地资源出发,靠山吃山,本是顺理成章的事。但要看怎么个“吃法”。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绝不是简单地把山上的竹木砍了换钱,直到砍光吃净。而应从项目选择之初,就想到该项目有没有后劲儿,能不能做到可持续发展?譬如,利用山地的资源优势并非只有砍竹一条路,还可以种植经济林、水果、开发食用菌、药材等林下资源。退一步说,就是砍竹,也不能只砍不栽、后继无“竹”呀。
一些干部不正确的政绩观作祟,恐怕也是酿成这类悲剧的重要原因。现在,确有一些领导干部满脑子想的就是如何尽快出“政绩”,最好立竿见影,这样不仅脸上有光,而且可以得到提拔晋升,于是乎不顾长远,搞短期行为,急功近利,只要见“效”越快越好,什么长远目标,什么可持续发展,统统抛到脑后。对此,一方面要加强教育,帮助提高认识,端正思想。同时要建立有效制约和监督的机制。要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和办法,比如在对有关经济指标的考核中,增加一条“可持续发展”的指标,请有关专家和群众公开打分。这样至少可以约束一下以破坏资源、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政绩”的短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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