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的有效举措
第7版(各地传真)专栏:编后
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的有效举措
思舟
长期以来,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分散管理,建设单位各自为政,重复建设,盲目扩大规模,提高标准,“豆腐渣”工程及工程腐败案件时有发生。如何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行为,保证工程质量,节约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从源头上遏制腐败,是各级党委政府部门长期以来苦苦思索的重要问题。
珠海市按照政府工程“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分开和专业化管理的思路进行改革,设立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由该中心代表政府行使业主职能,统一管理政府投资的非赢利性工程。该中心运作10个月,实行“阳光操作”,以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为己任,以工程优质、干部优秀为目标,依法管理,锐意改革,大胆探索,对所负责工程实行全面招标,学习、借鉴境内外乃至国内外政府工程管理经验,推行“明标制”、履约保证金制,实行“风险包干”承包方式,制订“政府投资工程管理细则”,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珠海市政府在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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